Published October 28,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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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德性范畴的现代制度转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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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儒家德性以人格养成为基本载体,具有情境性、关系性与非强制性;现代公共制度则要求规则具有普遍适用、程序可执行和权利边界。二者之间不存在可以直接套用的对应关系。本文在相关研究基础上,将"制度转译"界定为传统德性经过筛选、现代重释、规范限缩与程序嵌入,转化为现代公共规则的过程。文章考察"五常"范畴的形成以及仁、礼、孝在先秦至汉代思想中的结构,进而以公共服务、公共交往规范和养老责任为例,说明德性资源进入制度必须接受公共善增进、个体权利保障与程序正当性三项审查。本文论证认为,儒家德性的现代转化既不能停留于价值相容性的抽象申说,也不能把传统德目直接法律化;它只能是一种受现代权利和程序约束的有限转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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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德性范畴的现代制度转译_中文版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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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.5281/zenodo.23716401 (DOI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