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大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，完善筹资渠道，建立起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制，不断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。各级政府要设立志愿服务专项保障经费，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。在完善政府购买志愿者服务的基础上创新资金筹资渠道，通过多种形式的企业赞助、社会募集，形成“财政拨款+基金资助+社会赞助”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来源。通过建立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制，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，规范志愿服务管理机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