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志愿服务不仅满足了现代社会公民关爱他人和奉献社会的愿望，也是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有效补充，有利于激发政府、社会、市民三大主体各自作用，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。当前我区在开展志愿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中取得了一些成效，但也存在着供需对接不畅、服务项目单一、行政化导向明显等问题，制约了志愿服务的进一步发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