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志愿服务“项目制”是指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（包括民政、宣传、妇女联合会、共青团、文化旅游、卫生健康等部门）以“专项”或者“项目”的方式，向下分配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建设所需的财政资金，激发志愿组织采取积极行动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志愿服务，以实现社区善治目标的治理形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