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一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区购买公益社会组织的服务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通过补贴或者扶持的方式，链接社会公益服务组织，引进专业人才参与社区事务管理，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，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一目标。

二是持续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。抓好《志愿服务条例》《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》的贯彻落实，抓好“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.0”版本的推广使用，提高使用率和普及度，督促做好志愿服务时长记录、证明出具等重点工作。

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发展。进行财政预算时，积极协调财政部门，争取列支扶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，用于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、资助志愿服务项目、开展志愿服"
